阿怒
部分怒族自称。参见“怒族”(1774页)。
部分怒族自称。参见“怒族”(1774页)。
见“滇越”(2401页)。
清代新疆州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和田县所在地。辖于阗(今新疆于田)、洛甫2县。管领村庄129处及5驿站。隶喀什噶尔道。1913年改为县。人口7.8万余人,其中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少数为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归上京路统辖。为金代最北边的路。金初置万户,海陵王(1149—1160在位)时,罢万户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1198),设节度副使。治所遗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古城。治所南至上京670
明代从事蒙古语文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设置。隶四夷馆。办理明廷下达的敕谕、各地蒙古与明廷往复的奏折以及朝贡活动等翻译事项。清初废置,有《鞑靼馆杂字》传世。
书名。元汪大渊撰。二卷。至正(1341—1368)中,作者附贸易商船出海,历数十国,纪所闻见成此书。内容多亲历手记,对诸国山川险要,方域疆里、民情习尚和各类物产记述颇详。所记罗卫、罗斛、针路诸国,多为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为死者举行的跳丧舞活动。不管谁家死了人,同村乃至邻近村寨的青年男女都要到死者家跳祭祀性的舞蹈,常常是连续数夜,通宵进行,直至棺木入土为止。主人得为来者准备大量的酒和夜餐,跳的日子越长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1777清代武官。索伦人。隶正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以佐领从征伊犁,在平定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的叛乱中,因功擢头等侍卫等,后战死。
见“沙不丹”(1126页)。
?—约1380明朝官吏。蒙古族。元末居河间(今河北河间县)。自幼习读汉文史籍,事母以孝闻名。洪武(1368—1398)初,被引荐,授太常司赞礼郎,后出任广东番禺知县。时番禺混乱,军卫横行,豪强欺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