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克忒睦尔
见“阿刺知院”(1227页)。
见“阿刺知院”(1227页)。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
旧时广西大瑶山瑶族地区盛行的一种迷信习俗。从前该地瑶族认为每家所降生的小孩都是“花神婆”送来的,要使孩子健康成长,都得向“花神婆”表示酬谢,故称。孩子到15岁之前要随着年龄增长举行多次,如当地的“茶山
古地方政区名。汉武帝亡卫氏朝鲜国后,分其地置4郡,其为4郡之一,置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领15县,治东暆县(故址或说在今朝鲜元山附近,一说在江原南道江陵),辖境基本为东筸族故地,约南至今江陵以南
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札萨克陀音。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大夫人阿海哈屯第五子。骁勇,“五虎之一”。17世纪30年代中期以前,游牧于天山北路。明崇祯九年(1636)随兄※顾实汗征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见“荫免田”(1602页)。
1624—1693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号巴图鲁。世居英额地方。崇德五年(1640),从军围明锦州,克松山。七年,随大将军饶余贝勒阿巴泰征明至山东拔临清州。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元明湖广土家族土司名。元至正十七年(1357),明玉珍以元施南宣抚司改置,在今湖北利川市、宣恩县一带。明洪武四年(1371),宣慰使覃大胜遣弟覃大旺朝觐,献元朝所授金虎符,仍授原职,秩从三品。十五年(
见“女真文”(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