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克等四十族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藏传佛教寺院。又作峡峻寺、夏峻寺,皆为藏语“夏宗”之异译,在青海平安县。与青海之智革尔贝宗、班摩曲宗、阿琼南宗著称“安多四宗”。相传建于北宋。元至正十九年(1359),西藏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四世活佛乳
我国羌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理县、松潘县、汶川县及绵阳地区北川县。阿坝州黑水县的部分藏族也使用羌语。使用人口约13万左右。羌语分南北两大方言,每个
见“玉元鼎”(475页)。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系扎什伦布寺札萨克喇嘛,任商卓特巴。乾隆六年(1741),率扎什伦布寺堪布偕郡王颇罗鼐之代表扎雅班智达等,于绿东谿卡主持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剪发、换僧衣仪式,迎至扎什伦布寺之噶当木
蒙古语音译,意为“手艺人”、“工匠”。系准噶尔主管铁匠、负责铸造兵器及各种器具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乌鲁特鄂拓克,由4宰桑管辖,约5千户。
契丹人使用的一种水陆两用交通工具。据宋人方勺《泊宅编》记:契丹“与中原为敌国。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卷10),不仅作战,亦日常用。出使契
清卫拉特蒙古青海和顾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硕实汗第七子。驻牧青海和硕特右翼,为青海和硕特8台吉之一。顺治六年(1649),因助清军讨河西并招降西宁城,获赐“巴图尔额尔德尼岱青”号。为清外札
苗族的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草苗为不同支系。妇女与侗族妇女装束略同,多着兜肚、短裙,赤足。聚族而居,大村三五百户,小亦百数十家。房屋以杉木构造,顶覆杉木皮。楼居,上居人,下养畜。传说其先
参见“哈拉吉”(1634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称乌古里、乌骨里、乌虎里、于厥、于厥里、于骨里、于谐里、尉厥里、羽厥、妪厥律等。辽代始见于史书记载,为人数众多的部落集团,分布于今克鲁伦河下游、呼伦湖、哈拉哈河及根河、海拉尔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