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龙龛手镜”(500页)。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下。意为“新城”。清《西域水道记》等作阳巴勒噶逊。“巴勒噶逊”为准噶尔语,即“八里”,“城”之意。遗址在今新疆玛纳斯县西,玛纳斯河东里许处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
古代景颇族、阿昌族先民称谓。有人根据《文献通考》、《景泰云南图经志》及《滇考》等记述,认为“寻传”可能是“寻傅”之误。唐代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和以东,包括部分川西南地区。当时尚无农桑,采摘薏苡、野果以
即清代中央部院直辖旗。参见“游牧八旗”(2286页)。
见“元朝秘史”(239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母叟”(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