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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昂邦

官名。满语音译。“黑白”意为“相商的”或“会议的”。加满语“”(意为“所在”、“场所”),为“黑白巴”,即讨论政务的“议政处”。加“昂邦”(意为“大官”),构成“黑白昂邦”,即清代参与谋议军政等事务的大臣。 ①议政大臣。如顺治十一年(1654)十二月,清廷“法一丹大”(即※长史)济世为※“议政大臣”。 ②参赞大臣。如※吐鲁番旗札萨克额敏和卓,乾隆二十三年(1758)初,清廷授为军中“参赞大臣”;二十四年冬,晋封多罗郡王,授为叶尔羌参赞大臣;三十年(1765),改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赞襄伊犁将军管理天山南疆维吾尔族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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