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清陕西郃阳人,字琴伯。官崇宁知县。曾取王守仁著述分类编辑,为《三立编》。
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人,以文学知名,北齐末,位至通直常侍。【介绍】:北齐京兆杜陵人。早以文学知名。后主武平初官尚书左中兵。入文林馆。迁至通直常侍。
【介绍】:名或作激。春秋时晋国人。事赵简子,简子沉鸾徼于河,曰:吾尝好声色,而鸾徼致之;吾尝好宫室台榭,而鸾徼致之;吾尝好良马善御,而鸾徼来之。今吾好士六年而鸾徼未尝进一人。是长吾过而绌善。
字子笏,卢钦弟。历卫尉。
字众念。子华弟。与元天穆善,庄帝时为御史中尉。孝静帝时位侍中,通使关西。事发,与兄子华同时被杀。(,参见《北史》)【生卒】:?—537【介绍】:北魏宗室,鲜卑族,字众念。元子华弟。元天穆当权,荐子思为
【生卒】:?——1300字子卿,济州金乡(今山东金乡)人。至元十年(1273)任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事。后任刑部尚书、中书左丞。有诗文数百篇。【生卒】:1239—1300【介绍】:元济州金乡人,字子卿
【介绍】:北魏宗室,鲜卑族,字醜伦。元昭弟。迁尚书右丞。宣武帝令绍检赵修狱。绍以修佞幸,遂杖罚之致死。帝责之,绍正言以对,帝遂不罪。卒于凉州刺史。
【介绍】:宋岳州平江人,字叔行。从李燔于岳阳,谢弃科举业,从事根本之学,前后数聘皆不赴。平生无疾言遽色,家庭和睦。四方慕德而来者颇众。参政魏了翁嘉其学行,名其室曰“学斋”。
【介绍】:明福建大田人。天启间举人。官福安教谕。精通星纬,著有《天文志》。
【介绍】:五代时僧。并州人,俗姓杨。传年十二,感梦而投草堂院为僧。及长,通诸经,执律无缺,文义斡通。初住崇福寺,传习“因明”“唯识”之学。唐哀帝天祐二年,李克用延住太原大安寺净土院。专览藏教,修上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