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隋曹宪音释。曹宪扬州江都(今江苏扬州市)人。仕隋为秘书学士,聚徒教授凡数百人,公卿多从之游。精小学,曾奉炀帝命与人同撰《桂苑珠丛》,以规定文字。又注《广雅》并为音解,学者推其该洽。贞观中拜朝散大
十四卷。清杨丕复(详见《仪礼经传通解》)撰。该书意在革除前人违经从传、轻经重传之弊,折衷《春秋》三传之说,而以经文为主,对前人的某些观点有所驳正。该书有嘉庆四年杨彝珍校刊本。
①十四卷。清翟乃慎修,马履云、徐必达纂。翟乃慎,字敕庵,顺天府宛平县(今北京市丰台区)人,拔贡生,清顺治十二年来任颍上知县。马履云,邑人,官乾州知州。徐必达,官候选知县。颍上旧志,修于明万历三十九年,
四卷。清代窦文炳撰。窦文炳字质民,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全书是一部儒学讲义类小册子,卷一是“统一图说”,卷二为“学约”,卷三为“《中庸》撮总”,卷四为“礼乐绪言”。书中论述较为简略。
四卷。明宋祖舜撰。宋祖舜,生卒年不详,东平(今属山东)人。自幼习兵法,长期在陕、晋边地戍边,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累官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此书是崇祯八年(1635)奉命提督军务兼抚治勋阳(今属湖北)时
三卷。《附录》一卷,明杨继盛(1516-1555)撰。杨继盛,字仲芳,号椒山,容城(今属河北省)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历南京兵部右侍郎,因劾大将军仇鸾误国,贬官。后复起为刑部员外郎改兵部
一卷。宋朱申注。朱申字号、籍贯、生卒及其事迹均不可考。是书无序例,体例从古文章次,每章之后,另注今文,以为某章。惟“庶人”章,古文本分为二,而是本仍从今文作一章。章末所引诗书,一仍其旧。凡后人增添之文
见《养羊法》。
见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
一卷。宋俞庭椿撰。俞庭椿生卒年不详,字寿翁,南宋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乾道八年(1172)进士,官至新淦令,师事陆九渊,夙有大志,博通经术,治学不受先儒经传疏释之缚,抒发己见。除著有《周礼复古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