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朝鲜申绰撰。该本前有申氏自序,序云:“古者逸诗,自有其书。故释文衡门篇下,有云逸诗本作,而今不可见。其逸诗之残篇断章,兹随手采录,缮写一本。其似诗非诗,如谚若俚者,不敢辄收,弃亦可惜,并姑附见卷
一卷。宋张维(956-1046)撰。张维,乌程(今浙江)人,都官郎中张先之父。仁宗时官卫尉寺丞。赠尚书刑部侍郎。此集为张维诗集,乃其子张先所编。张先摘取其刊所撰之诗十首,绘为《十咏图》。孙觉为之序。周
十三卷。明李兆先(1465?-1514?)撰。李兆先,字徵伯,湖南茶陵人。大学士东阳之子。以荫为国子生,年二十七而卒。《怀麓堂诗话》曾载兆先论诗之语。李东阳所作兆先志文,悼惜特甚。沈周《客座新闻》乃载
①二十四卷,首一卷,清徐清选等修,毛辉凤等纂。徐清选,字湘浦,湖南巴陵(今岳阳市)人,嘉庆二十五年(1820)任丰城知县,道光元年(1821)奉调他任,于道光四年(1824)以卓异复任。考丰城旧志,宋
二十卷。明杨起元(详见《证学编》条)编。杨起元删纂道、释二家之书,汇而成帙,共二十卷。其中道家有《阴符经》、《道德经》、《南华经》、《太元经》、《文始经》、《洞古经》、《大通经》、《定观经》、《玉枢经
三十六卷。清潘玉璿、冯健修,周学浚、汪曰桢纂、潘玉璿,乌程县知县。冯健,乌程县知县。周学浚,四品衔山东道监察御史。汪曰桢,绍兴府会稽县儒学教谕。乌程与归安属湖州,吴越时始分乌程置归安县。《乌程县志》光
一卷。清许德瑗撰。许德瑗,生卒年不详,字素心,号竹轩,福建晋江人,许配何氏,夫亡守节,善绘画。此书刊刻年代不详。
二卷。旧题宋苏洵(1009-1066)评。苏洵字明允,号老泉,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官秘书省校书郎,著有《文集》二十卷,《谥法》三卷,纂建隆以来礼书,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与其子苏轼、苏辙并称“
三卷。清刘宝楠(详见《论语正义》)。该书记明末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坚贞不屈,殉职扬州及随殉官民若干人。现有通行本。
十二卷。明陈仁锡撰。该书借剖析字句来发挥意义,虽取《本义》而亦有相异者。大抵据文臆断之处多,而研究古训之处少。因为陈氏本为文人,经学并不是他的专门所长。该书未见著录,《四库全书总目》始据副都御史黄登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