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十卷。清佟国弘修,王凤翔纂。佟国弘字任士,正蓝旗人,康熙二年(1663)举人,十年(1671)任辽州知州。十三年(1674)任榆社知县。王凤翔,辽州人,拔贡,官黄陂知县。榆社为春秋时晋箕邑,汉为涅氏
八卷。清洪颐煊及其子洪瞻墉一同收辑。洪颐煊字筠轩,深于精学,著述宏富。洪瞻墉字容甫,道光时官于粤东。当时以端州石摹刻此帖。帖中收明清人书各四卷,卷首各题“倦舫法帖”四个篆字,下为“洪颐煊”名字印。卷尾
一卷。清顾承(生卒年不详)撰。承字燕谋,号醉经,长洲(今属苏州市)布衣。治诗、古文,尤长于易学。年八十仍为童子师。该书记其所熟识的学士画人,为文古朴淡雅。现有道光十七年(1837年)刻本。
一卷。清俞樾撰。此书为作者治易过程中所作札记,自称“未离训诂,然精义实多”(见自序),认为《周易》的“文言”部分实同于词赋中的“乱曰”,“乱,理也”。即总括文意,发明总旨之义,而《周易》中的“文言”附
见《丁野鹤先生诗词稿》。
二卷。清雷廷珍(1854-约1893)撰。廷珍字玉峰,贵州绥阳县人,光绪十四年(1888)举人。曾在贵阳经世学堂主讲经术文学,又主持笔山书院讲席。廷珍拟著《诸经正衡》,此二卷,仅为其叙录。大旨分经义为
八卷,首一卷。清王康修,臧岳纂。王康,北京市大兴县人,雍正五年(1727)进士。乾隆六年(1741)任淄川县知县。臧岳,濮州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雍正八年任邑县教谕。王康掌淄川二年后,谋续
三十卷,清唐古特修,戴安礼等纂。唐古特,曾任沅江县知县。戴安礼,曾任沅江县训导。沅志前代无从考,不知创自何时。清顺治初知县张时搜采故实,因故未竟。至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县顾智重新纂辑,始获成书。
见《通玄真经缵义》。
一卷。明朱权撰。朱权(1378-1448)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七子,自号臞仙,别号涵虚子,又号丹丘先生、大明奇士。封宁献王,初封大宁,永乐初改封南昌。卒谥献。长于戏曲理论,尤精音律。另著有《太和正音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