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明周祈(生卒年不详)撰。周祈,蕲州(今湖北省蕲春县)人。生平事迹不详。书首有万历十二年(1584)刘如宠序,称周祈为周大夫。又有万历十一年(1583)袁昌祚重刻序,称周祈曾为民部郎,又称其从幼
五卷。清郑端撰。郑端,字司直,直隶枣强(今属河北)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本书仿吕坤《明职》体例、内容而作。主要记述清代中央及地方各级机构的职掌、法规,以备各级官员参考采用。所列
不分卷。清皮锡瑞撰。郑玄《六艺论》根据《尚书纬》,声称“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隋书·经籍
见《浙江图书馆丛书》。
无卷数。明曹璜(约1601年前后在世)撰。曹璜,字伯玉,别号元素(一作字于谓,号础石),山东益都人。生卒不详。万历十四年(1586年)进士。官至通政司右参议。著有《大六集》。是集抄本凡十册,前无序目,
见《丁野鹤先生诗词稿》。
一百卷。清黄以周撰。黄以周字元同,生卒年不详,定海人,同治九年(1870)举人。先后作过分水训导、内阁中书,朝庭特旨升用教授。此书阐发礼学,广采百家,上自汉唐下至清代,对前人学说择善而从,足可称“体大
①十卷首一卷,清胡之富修,包字纂。胡之富,武进人,曾任南溪县知县。包字,邑人,举人。南溪县志创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县令王大骐。兹编盖因大府檄调备通志馆采辑而为之。《南溪县志》嘉庆十七年(1812
四卷。《二稿》四卷。清于源撰。于源,字辛伯。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生平不详,贡生。著有《灯窗琐话》、《柳隐丛谈》等。是书内容,初稿录诗卷一为六十八首,卷二、卷三各六十一首。二稿录诗卷一为六十七首、卷二
二卷。清皮锡瑞(见《六艺论疏证》)撰。据《三国志·魏书·王肃传》载,王肃撰《圣证论》的目的在于“以讥短(郑)玄。”《隋志》著录《圣证论》十二卷,《两唐志》著录十一卷。此书唐以后亡佚,清人王谟、马国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