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集韵
五卷。不著编者姓名。书中取汉章帝以下至元人章法,按韵编排,每字之下,各著书写之人。此书用韵是依《洪武正韵》,可推测作者为明代人。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
五卷。不著编者姓名。书中取汉章帝以下至元人章法,按韵编排,每字之下,各著书写之人。此书用韵是依《洪武正韵》,可推测作者为明代人。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
九卷。附《哀荣录》一卷。明李春熙(约1613年前后在世)撰。李春熙,字皞如,号泰阶,福建建宁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进士。官至南京户部郎中。著有《尧居集》。是集凡九卷,诗五卷,文四卷
一卷。清廖冀亨(生卒年不详)撰。冀亨字瀛海,福建永定人,康熙举人,官至江苏吴县知县。该书记其所亲历之事。文笔朴拙。书成于康熙年间,而于咸丰二年(1852年)刊行。
李太白诗选五卷,杜少陵诗选六卷。张含辑。张含字愈光,永昌(云南保山)人。生卒年不详。正德二年(1507)举人。主要活动在正德、嘉靖年间。他与杨慎、杨子云等,人称“杨门六学士”。但布衣终身。《四库全书》
五卷。明张星(生卒年不详)撰。张星永城(今属河南)人。崇祯七年(1634)中进士。官至光禄寺署丞。此书取《论语》、《孟子》中所载颜子的事实语言,厘为十则。每个标题下系以四言四句,类似佛教的偈。每则之下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二十三卷。明姚文蔚(详见《周易旁注会通》条)撰。此书采史传中先机应变之迹,自春秋至元朝,总汇为一书,共二十三卷,分言、事、兵为三类。编名“省括”,盖取“太甲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度则释之”之意。间亦有论断
七卷。诗二卷。清熊国均(生卒年未详)撰。熊国均,字秉揆,湖南长沙人。乾隆间贡生。集中第二卷《复刘侯论文书》,有“承示《斯馨堂集》”之语,知国均为刘暐泽之友,暐泽文虽不足成家,尚觉文从字顺。熊国均文亦时
十卷。明王世贞编(生平详见《弇山堂别集》)。此书是古代画学著述的汇编。所收录为谢赫《古画品录》一卷,李嗣真《续画品录》一卷、沙门彦悰《后画录》一卷、姚最《续画品》一卷、裴孝源《贞观公私画史》一卷、沈括
一卷。清邹汉勋(1805-1853?)著。邹汉勋字叔绩,号绩父,湖南新化人。咸丰举人,官至直隶、庐州同知。另著有《五韵论》、《读书偶志》、《颛顼历考》、《红崖刻石释文》等,共同收入《斅艺斋遗书》。是集
七种,七卷。清何思钧编辑。何思钧字双溪,灵石(今山西省灵石县)人,主要活动于清乾隆、嘉庆年间,生平事迹不详。本丛书摘出王晫、张潮《檀几丛书》中有关教训子弟修身劝学诸书,汇为一集,共七种:清姚廷杰《教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