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书命羲和章解
一卷。清曾钊撰。曾钊字敬修,一字冕士,广东南海人,道光五年拔贡生,官至钦州学正。本书大旨是:认为“羲和”一章是历学之祖,其中所说的历象日月星辰,就是后世的恒星七政,各有一天之说所本;其中所说的测中心以定分至,就是后世的岁差之说所本;其中所说的“宾饯”,就是里差之说所本;其言“敬致”,又是定气之说所本;其言“日中永短”,就是准北极高卑以分昼夜漏刻多寡之说所本。曾钊因此取古义为之注,并作疏文。本书所论大都较为确当,但其中仍不免有些出于臆测。本书有岭南遗书本。
一卷。清曾钊撰。曾钊字敬修,一字冕士,广东南海人,道光五年拔贡生,官至钦州学正。本书大旨是:认为“羲和”一章是历学之祖,其中所说的历象日月星辰,就是后世的恒星七政,各有一天之说所本;其中所说的测中心以定分至,就是后世的岁差之说所本;其中所说的“宾饯”,就是里差之说所本;其言“敬致”,又是定气之说所本;其言“日中永短”,就是准北极高卑以分昼夜漏刻多寡之说所本。曾钊因此取古义为之注,并作疏文。本书所论大都较为确当,但其中仍不免有些出于臆测。本书有岭南遗书本。
见《太医局诸科程文格》。
一卷。魏何晏(190-249)撰。晏字平叔,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魏著名玄学大师。官至尚书。著作有《道德论》、《无名论》、《无为论》等。魏正始中,晏与孙邕、郑冲、曹义、荀等共集《论语》诸家训注,名为
一卷。汉张衡撰,清马国翰辑。衡生平籍里见《浑仪》条。《后汉书·张衡列传》云:衡所著诗、赋、铭、七言、灵宪等,凡三十二篇。《隋志》天文类载文:《灵宪》一卷,张衡撰。新旧唐志并作《灵宪图》,今佚。仅续《天
二十一卷,民国李退谷修,朱勋等纂。李退谷,开州人,民国时期任瓮安县知县。朱勋,邑人。清雍正初,邑宰韩瑛撰县志八卷。然久已散失。民国二年李退谷来任知县,乃延朱勋纂修志乘,历时八月而成是书。《瓮安县志》民
二卷。清释宝贤(?-1729)编。宝贤为清鄮山阿育王寺沙门,俗姓时,字思齐,号省庵。常熟(今属江苏省)人。“省庵法师”即是指释宝贤。宝贤少年甘蔬食,厌酒肉。后接触佛经,感念心净。梦观阿育王塔,发下供养
十四卷。明代董其昌(生卒年不详)书。原本为七卷,因每卷析为二,故称十四卷。大体书成于明万历廿七年(1599)至万历三十八年(1610),相距长达十二年之久。有经文近十万字,洋洋大观。但石之存佚不可知。
无卷数。清李兆洛辑。前列赵南星至朱国祯十一人,为“东林翰墨”。又缪昌期至侯歧曾十四人,附候氏书五家。自跋说,明时诸书家,随听见入石,故不能依先后次弟入石。始于道光六年(1826)春,完于十四年(183
三卷。清李彪撰。李彪字星海,云南弥渡人。作者先著谈易八卷。后又取全书逐节逐卦略标其义,以便稽考,撰成此书。书中注释十分简略,大抵以易理为宗,不言象数。每卦之下先按邵子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
四卷。明周东(?-1510)撰。周东,字伯震,号雨村,阜城(今河北阜城县)人,生年不详。明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历官大理寺少卿。以伉直忤刘瑾,使勘事陕西,遇乱死。著有《雨村集》。是集凡四卷。包括
三十一卷。鄂尔泰等奉敕撰。鄂尔泰,已见前条。是书成于乾隆六年(1741),进呈于乾隆七年。计有八旗则例十五卷,绿旗则例十六卷。八旗、绿旗均有职制、公式、户役、仓库、田宅、军政、邮驿、关津、盗贼、杂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