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血盆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中藏经》卷三。五丁之一。属肝经,起于目下,始如瘤瘢,其色青,硬如石,使人目昏昏然无所见,多恐悸,睡不安宁,或生筋骨之间,久则危,可用紫花草敷疮上。余参疔疮条。
简称五禁。指五脏病变时对五味的禁忌。《灵枢·五味》:“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马莳曰:“此言五脏之味有五禁,皆五行之相克者也。”因五脏已病,故不宜以其相克之味更令其虚。《素
见《本草纲目拾遗》。即珠儿参,详该条。
病名。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九。小儿丹毒之一。系丹毒发于足趺者,色赤。治宜以枣根煮汁洗之,或以五加叶、根烧灰,研细末调水如糊状敷之。
参见小儿则条。
病证名。《陈素庵妇科补解》:“妊娠足痿乃阴血聚养胎元,不能荣润筋骨,故自膝胻之踝胫,艰于履地,状如痿躄。……宜养血滋荣,壮筋健骨则两足自然有力。产后加温经强阴之药,宜大健步丸。”(熟地、砂仁、白术、苍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荭草之别名,详该条。
异于平常之意。《素问·疏五过论》:“善为脉者,必以比类奇恒,从容知之。”又《病能论》:“奇恒者,言奇病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恒者,得以四时死也。”
《疡医大全》卷二十一方。柴胡、山楂、猪苓、茯苓、泽泻、莪术(醋炒)、三棱(醋炒)各一钱,黄芩、白术、半夏(姜汁炒)、人参各八分,胡黄连、甘草各三分。加姜、枣,水煎服。治小儿一切癖块,发热口干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