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即拔罐法,亦称吸筒法。详拔罐法条。
人体部位名。指足跟部。《灵枢·经筋》:“足少阴之筋……结于踵。”
灸法之一。用水煮艾或其他药物以其热气熏患处;或用火燃艾以其烟薰患处称为薰灸。《肘后备急方》:“中风掣痛,不仁不随,并以干艾斛许,揉团纳瓦甑中,并下塞诸孔,独留一目,以痛处着甑目而烧艾薰之,一时即知矣。
经穴别名。出《外台秘要》。即瞳子髎。见该条。
见外科百效全书条。
即尾骶骨。详该条。
【介绍】:南北朝初期医生。精于小儿科。系精于儿科之苏姓家族总称,其具体名字均失传。
针刺八邪穴出血的方法。《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大烦热,昼夜不息,刺十指间出血,谓之八关大刺。”
【介绍】:见石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