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录》卷十一方。白术(土炒)、巴戟天(盐水炒)各一两,人参、炒杜仲、菟丝子(酒炒)、炒山药,炒芡实各三钱,肉桂、补骨脂各二钱,制附子三分。水煎服。治妇人下部寒冷不孕。
治则。出《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下,指下部如腹部、二阴等部位;引,引导、通利;竭,祛除。指病邪在下的病证用泻法、利法等疏导,使病邪从下而出。如阳明腑实用承气汤,太阳蓄水证用五苓散之类。
①见《本草纲目》。为枸骨叶之别名。②见《草药手册》。为廊茵之别名。各详该条。
书名。4卷(或作5卷)。清·吴瑭撰。包括温病、伤寒、杂病、妇儿科医案,作者尤擅长于温病,能从医案的辨证治疗中示读者以规矩与治法。书中颇多连续治疗较完整的病案,记录详明,有利于读者领会病理治法的终始变迁
外治法。用于失枕的治疗。《伤科补要》卷二:“失颈头不能转,使患人低坐,用按摩法频频揉摩,一手按其头,一手扳其下颏,缓缓伸舒,令其正直。”
见南京药学院《中草药学》。为六轴子之别名,详该条。
【生卒】:267~300【介绍】:晋代哲学家,兼明医术。字逸民。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反对玄学清谈,医药上重视药物的治疗效果,主张革新。
见《湖南药物志》。为丁香蓼之别名,详该条。
《证治准绳·幼科》集八方。炒扁豆、炒石莲肉(去心)、人参各一分,茯苓一钱半,炙甘草、白芷、黄芪(蜜炙)、炒木香各一钱,神曲二钱。为末,每服:婴孩一字;二岁至三岁半钱;四至五岁一钱,加大枣半斤,水煎服。
儿科病证。出《小儿药证直诀》。指婴儿出生时咽下秽液,内扰于胃,生后当天或次日多次呕吐。将秽液污染的胃内容物吐净后,可自行缓解。